我丈夫出车祸死亡,但8年前他的一位朋友用他的身份证在银行贷了30万,就是说我丈夫是贷款人但不是实际用款人,而且他的朋友也写了证明但这个证明是在去年写的,当时他的朋友是担保人,我想咨询关于法院会不会再来和我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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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钱,要看银行的态度,从法律上来说,是有可能的。至于他的朋友写的证明,只是你们之间的协议,与银行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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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银行有可能会找你。但是时间较长,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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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你丈夫是贷款人。具体是否和你要,要看该债务是不是你俩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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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