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刚买一套新居
刚装修完三天,今天到新居一看吊顶和墙面居然全被水浸。
水是从四楼也就是我家的楼上浸下来的。
但是四楼没有人住,也没装修,是一套空房。
最后跟房主联系才知水是从卫生间里出来的,
开发商事先没有装龙头。
这个月我们的房子才通水,水厂把我们每家的水阀
都装在一楼过道里,裸露在外面。
就连小孩都可以拧开。
就是由于昨天有人拧开了我们楼上的水阀没关,
导致三吨的水全部漫到我家。
开发商,水厂和四楼住户我该找谁?
-
你好,你应该找四楼住户要求解决,根据你的叙述可知,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给用户,那么对于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注意义务已经转移给用户,而该用户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对你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其他的责任主体求偿。
-
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
由楼上与开发商担责。就损失情况,要求它们赔偿,对损失数额可以要求鉴定。
-
把三家全列为被告省事得多。
-
应将开发商和四楼业主作为共同被告。
-
开发商和四楼业主作为共同被告
成都王良久律师 为你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028)88894535 87736007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