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在医院剖腹产生了小孩。5月24日医生叫出院。回家后第三天。即5月27日伤口裂开四五厘米,里面有脓水流出来。当天进入医院。肚子里面有腐肉。进入医院后每天早上医生刮腐肉,输液。到今天6月13日还没有好,听医生说还要一段时间。具体时间他们也不清楚。住院时交了3000住院费。现又要叫交钱。这个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可不可以叫医院赔偿。首先小孩没有母乳吃。购奶粉几百元一筒。主要是人在医院不知道什么时候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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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剖腹产后伤口有脓液流出,表明医生手术中违反无菌操作原则,或者是手术器械消毒有问题,导致术后严重感染。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医疗侵权责任。建议尽快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并制定索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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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转院治疗 把病历复印一份扫描给我看一下 治疗好之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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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属于医院责任,如果其有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医药费,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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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可能是因为手术中或者术后感染引起。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应当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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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医院有责任,建议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封存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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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