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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监理公司工作三年半,担任监理员职务,当时签订的是已完成工程合同,现在我们正在进行第四个工程的施工,今年的6月9日发给我四月份的工资少了近一千元,公司说是执行了新的工资标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错在哪儿?恳请赐教。多谢!

其它综合
2013-06-17 21:51: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