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外公外婆的房产在1988年打过一次分配官司(外公外婆均已过世),当时大舅和二舅的名字写上去了,但当时我母亲实际并未收下大舅
舅给的钱,1请问这样是否在后来的动迁中依旧有继承权利?(这间房是私房,是外公外婆的,但是户口在1988官司之后只有2
个舅舅的)。2,在动迁时大舅和二舅打过一场官司,后分配给我母亲1万元,因为兄妹感情名存实亡,现在是否还能提出告诉
获得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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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法院如何判决?表述不清,信息不全,无法准确答复。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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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先要推翻原来的判决书才可能享受拆迁利益。除此,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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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先要推翻原来的判决书才可能享受拆迁利益。除此,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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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能获得补偿,如果能再次确定欠款的事实,可要求舅舅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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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