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一朋友,98年和其丈夫在当地法院签字离婚,当时都没拿判决书,至今感情一直不和,现在因其丈夫和她人同居,又不愿和我朋友办理离婚手续,他们的婚姻还是有效婚姻吗?如果无效还要办什么手续吗?(曾咨询当地县法院,告知他们只需拿判决书就解除婚姻,他们曾在原镇法院签字,现镇法院已合并,她找不到原来办手续的经办人)如果有效她想离婚,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3-06-13 17:01: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 可以上法院的档案室去查询当年的判决书
  • 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
  • 咨询民政部门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