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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来在农村信用社做了5年的临时工(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到2003年12月份才正式招工,我于2011年6月30日辞职才发现原用工单位才帮我缴交了7年的社保医保,那5年的临时工并没有帮我缴交社保医保,请问那我现在能够要求原单位补缴那5年的社保医保吗?

民事相关
2013-06-12 11:43: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