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上诉好姐夫离婚,原因是家庭暴力,但是没有验过伤,就去派出所报过警,在离婚前没有经过男方同意打掉了4个多月的孩子,要付法律责任吗?结婚8年已经有了一个6岁的男孩,请问上诉可以离婚吗,男方现在反过来说我姐有外遇,那着我姐手机的通话单据,可以判定我姐有外遇吗?
-
你好,打掉孩子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看对方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那么这个婚还是比较好离的,如果不同意那么第一次一般不会离的,至于通话那些证明不了有外遇的事实。
-
你好:
未经对方同意打掉孩子,未侵犯对方生育权,家庭暴力可以起诉离婚,仅有通话记录单不能证明对方有外遇。
-
打掉孩子没有责任,外遇要有证据,通话清单不能判定有外遇
-
没有家庭暴力的证据,第一次离不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