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3岁了。2008年我时年55岁的妹妹因她4000多平米房产被开发商以每平米660元低价强买。}含每平米4万元的1000平米铺面,当时参以合伙威胁她的有开发商.,房管局.法院,执行局..公证处等,]尤其是公证处正式下文说200多万元房款以打到他们帐上.再不领取就上交国库.由于它们的合胁下.我妹2006年土地被拍卖后得了精神病..2008年4月杀死了一个大无lai..后经成都华西医大鉴定后无刑事能力.现受害人家起诉我赔29万元.因我是3级残疾人.无监护能力,现法院又多次找我说.只要我答应作监护人.可以不判我赔偿.只求早结案,这话可信吗?我妹现卖房的200多万元不够还盖房时的高利贷,完全破产..还被迫自己花钱拆除房屋.又患有尿毒症无钱医病.还欠外债几百万.元,现靠每月300元过日子,她无赔偿能力法院会不会找我赔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