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判刑的人还能当法人吗

债权债务
2013-06-09 15:06:0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要看是哪种性质的。
  • 公司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你好,需要看是何种性质的刑罚
  • 法律没有禁止,可以。
  • 具体的说明情况的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诈骗法人会坐牢吗
刑事辩护 11910
已吊销的法人能否作为被告
民法典 1029
已吊销的法人能否作为被告
自然人能注册商标么
民法典 762
自然人能注册商标么
合同违约能判刑吗
民法典 431
合同违约能判刑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7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9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1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8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02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