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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外地嫁到通安的,07年离婚一孩归男方两间平房f分给我,产权使用权都属我,但由于房子屋顶坍陷只能租房,六年来我曾多次向村委会及上级相关部门申请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但都遭到推诿和拒绝,其中07年4月我立户,我是户主,我的房子也有了新的门牌,09年我再婚,丈夫的户口迁入我户,10年孩子出生,现在户口本上共三人,去年村里说我符合优先置换条件,于是我写了申请,村里于2012年12月公示通过,今年5月,拆迁办来评估了我的房子,后村委会告知我安置面积只有90平米!理由有四点1我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2我的孩子不是独生子。3我丈夫的户口是挂靠在我户口本里的。4我不可以买黑市价。要拆就来复评并签字,不同意就不拆了也不给我翻建,现有几个疑问我不太明白,所以咨询一下: 一我的房子有产证和宅基地证在我前夫家一本,我一直要求相关部门帮把我那部分划到我名下,但均遭到拒绝,如今说我没有两证是否合理?二我的家庭里只有一个孩子并办理了独生子证为什么不算独生子?另外我丈夫是初婚初育。三,我丈夫户口正当迁入为什么说是挂靠?挂靠的定义?四,90平米是按照什么政策来安置的。跟我邻居同样危房优先置换的三口之家都是150平米,有的在校学生还未成年人可立户拿90平米,还有人离异单身一人拿120的,他们都没有两证的。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村里现在逼着我,90平米马上签字拆,不同意就不拆了,同时确定的跟我说不会让我翻建,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万分感激!

其它综合
2013-06-11 20:06: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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