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你好!
我们两人还未结婚,男方父母基本全额买房,没有使用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其中我只付了几万元,购房合同上是我和男朋友的名字,请问这房子是属于一个人还是两人共有财产还是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按照卖房的说法,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名字一致。将来万一离婚的话,按照新婚姻法的解释,这房产如何分割?听说房产登记簿的法律效力大于房产证?房产登记簿是不是默认按照购房合同的签名登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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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男方出资较多,可适当多分;
2、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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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参考出资情况、婚龄等共同确定所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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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男方出资较多,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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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但适当考虑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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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写明份额,那就按房产证。你最好要求登记好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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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参考出资情况、婚龄等共同确定所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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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