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是个未婚妈妈,现在又重新有了一个家庭,但是我现在好想过去看看我的孩子,可是我的老公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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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小孩的健康成长,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探视权。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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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依法享有探视权,如果老公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探视权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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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去探视孩子的权利。如果现任老公不同意,建议多沟通,让他能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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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