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婆婆带她13岁的女儿改嫁到我公公,那时我公公的前妻刚去世,我老公才8岁,然后他们4个人组成一个家,住在我公公和他前妻之前的造的房子,后来我婆婆的户口迁进来了,婆婆的女儿户口没进来,现在户口本上有我公公和婆婆,还有我老公和宝宝的名字,请问现在撤迁,他们各自怎么分,我婆婆的女儿有份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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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针对房产进行补偿,不是因为人的户口;
户口上的人获得的是安置补偿,根据拆迁的方案会有不同,拆迁款属于房屋所有人,安置费分别属于户口上的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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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所在地块拆迁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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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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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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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原则是这样的,只要有翻建过的话,婆婆是有权利,同时,还要结合宅基地审核表上的名字来确定,婆婆的女儿是同住人应该有部份,主要看动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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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拆迁政策,及安置对象。考虑的面积、户口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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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积分的,申请人有份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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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婆婆的女儿没份!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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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比较复杂,有需要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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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需结合动迁协议确定安置对象;
2、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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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按户口赔偿还是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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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属于农村宅基地房,你婆婆不是建房人,只享有人头上的补偿,你婆婆女儿原则上没有份额,你老公的份额要看他是否属于宅基地房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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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动迁款下来后,受安置人可以自行协商分配
2、一般是按人数平均分配的
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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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