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厂做临时工,没有签合同。进厂的时候。老板给我们说,要走的,要提前3天说,可是我们走的时候提前3天给老板说了,老板当时说可以,可是到时间了,老板却不给钱,他说等到下个月才拿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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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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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 局投诉,不行的申请劳动 仲裁要求支付工资与未签订劳动 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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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建议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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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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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