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本是一个做设计的;被公司派到海南去做设计,因为公司在这边没有财务,让我代管一下,我代管了2年,经手的帐有200多万吧,但这中间丢失了7万元的票据,已经去当地派出所报案了,现在公司不让我走;总是无意的威胁我可以告我什么的,而且我辞职公司也不批;我想请问如果我直接离职,公司是否可以告我呢?我要怎么做才能辞职,丢失这些票据我要负什么责任?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6-07 18: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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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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