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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妹早死,有一子,。我父母也相继过世,很多年后地区拆迁,妹的儿子代位继承我父母的遗产,可否继承回迁房? 急急,

其它综合
2013-06-06 22:25: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您好!妹的儿子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您父母遗产中本应属于您妹妹的部分。如果回迁房属于您父母的遗产,当然在继承的范围内。
    追问:拆迁的时候,父母早已过世,并且我对原有的遗产房也进行了翻建,这时的回迁安置房屋,还是遗产吗?他能直接继承吗?
    解答:您好!您翻建也是在原有房产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只属于增值行为。没有原来的房产,您怎么能够翻建?所以,现在的回迁房中有一部分属于您父母的遗产(至于占多大的比例,要详尽计算)。
  • 您好,有法定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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