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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孕妇26周,没有任何其他不适反应,让医院开了病假条,这样的假条算是假病假条吗?我国法律法规有规定去医院只要是孕妇,不问什么原因就给开病假条吗,如果企业认为这个假条不合理,找医院解决,可以认为这个假条医院不给开吗?如果这个假条证明是假的,单位可以以这个理由,算我旷工,而开除我妈?

其它综合
2013-06-06 13: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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