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想赠与子女夫妻一方首付钱款用于买房,剩余部分房款夫妻二人共同贷款(为免一方不快,做财产按份公有约定也好像不合适,另外父母名字就不写了,但房产证上肯定要写子女夫妻双方名字的,故签合同时子女夫妻两人都要到场),可是做父母的也只想赠与儿子一人,万一将来关系不好离婚的话,也想这部分首付款能有个保障。想请律师见证但不想让媳妇知道,有可行的操作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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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这部分购房款通过银行转账到儿子账户,然后与儿子借条明确该部分欠款借给他作为购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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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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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儿子写借条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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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夫妻都要签名,法律推定是赠与双方。这笔钱只能按借款处理,除非去公正,与儿媳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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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借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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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按借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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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这样的方式的,建议还是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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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按照借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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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风险很大,还是说清写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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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去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公证,这样才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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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父母的名字。或写借条请媳妇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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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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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签署赠与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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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