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外地的,在江阴打璜塘打工6年了。前年进的一家个体注册的小公司。2011年至今。把孩子也接到这里读书。以往只要带齐三证就好,但是今年学校要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今年的新入校子女)必须父母一方提供除开三证以外的两证——1,提供公司上班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2,必须在工作当地缴纳:劳动社会保险; 我也去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所咨询过却是如此。在家乡有缴纳社会保险多不可以,必须在工作的当地缴纳。(这个规定是对外来务工人员强制性的) 因为是刚刚注册开厂,厂里也就十来个工人工。只有极少数有本地户口的工人在交社会保险。她们是以5|5分成,厂里把一半的钱给当地的员工让他们自己以个人的形式缴纳社保的。这几年厂里对外地的我们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刚开始我也提过交,但是我们外地务工人员在当地不能以个人形式缴纳社保;必须是依靠公司(或者有个体经商户的营业证件)缴纳社保。《《我看过有关规定:五金里面有些是不用工人交的,但是厂里说还是一人一半的交。这样就存在的问题是——当地的只要交养老险和医疗险就好,而我们外地依靠公司交纳的就必须缴纳五金。除开厂里邦交的一半,外地的工人每月就要比当地的工人多交一百多块钱。对于外地务工的人员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想问的是: 1:这样的交法对于公司和我自己有什么好处或是不利的? 2:公司这样的交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办?(有些规模不大的小厂也是这样缴纳的)。希望以和平的形似解决,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最好不要影响我以后在这里的工作。 3:我交了几年觉得压力太大退掉不交了,我能拿到我交的钱吗? 4:如果我按照这样的交法一直在厂里做到缴满15年社保:外地的和当地以后领取养老金有区别吗?区别在哪里? :5:要是我做了7到8年不做了回老家工作,要把保险转回老家,在家里缴满。到时领取养老金 有影响吗?: 希望得到专家真诚有利准确明了的答复;

民事相关
2013-06-06 12:31: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