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儿未婚生的。已四周岁。由爷爷奶奶在抚养,男方根本就没管。而且已婚又生一女。我还未婚。法官也不管男方提供的证据有多矛盾。,一审时法官根本就不根据我这边的优势,就是因为怕男方那边上门吵闹。就以一条小孩生活习惯不宜变更就判给男方。 现我已上诉。 现在我该怎么办,各位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其它综合
2013-06-06 15:08: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