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银行用信用卡贷款50万,我不知情,房屋抵押还贷了20万,如果我们离婚的话,各人债务各人承担,离婚后,还不起,跟我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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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举证,配偶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您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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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协议对内有效,对外无效,可以向你主张还款,如果你还款了,可以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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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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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在债务,是需要共同负担的;如果已经超过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金额,那么你可以不用承担偿还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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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情不等于说你不需要还,还得看他贷的款干什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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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前的共同债务,离婚之后还是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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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跟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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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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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