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在广州某个**地产公司签了购房合同。174万+2万中介费。但事后从另外一家裕丰地产公司得知该房的挂牌价只有165万。询问卖家后得知盖房的挂牌价的确只是165万,当时中介公司的人找他谈说开高9万的价格这部分卖家跟地产公司55分乘。我想请问下中介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文呢?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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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确实有违中介的诚实信用义务,如果卖家愿意配合您,是完全可以解除中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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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诈骗,愿打愿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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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欺诈的名义撤销中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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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只能主张是对方恶意串通以及中介违反诚信原则,合同法对此有原则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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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确实有违中介的诚实信用义务,如果卖家愿意配合您,是完全可以解除中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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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