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写借条后我报案。以非法拘禁罪坐五个月牢,现放来但又到法院拿了借条复印件到我本市法院起诉我,法院(不知实情)也同意起诉的请求并发转票给我,请问这是否是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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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构不成诈骗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他没有敲诈勒索的行为,所以可能构不成犯罪。
你可以以借条不真实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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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罪,你要对借条真实性进行答辩,如法院查明借条不是真实的,也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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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基本构不成。你可以积极应诉,不需要还钱给他。如果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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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公安局报案,兰溪刑大可以受理该案。有情况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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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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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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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只要符合立案的条件,均会予以立案,至于是否会支持诉讼请求,待庭审之后自然会查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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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