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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县城东西主干道南侧、临街二层楼商住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一层为商业用房,二层为自己居住),在我们二层楼南墙外,正在开发兴建商品房,紧邻我们二层楼南墙外正面准备建一栋18层楼房,地基已挖好,距我们南墙外不足26米,该18层楼房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工程施工许可证,我们向开发商询问,开发商说我们是县规划局规划的城市支路路口,需拆迁,我们5户共11间二层楼房,东侧4间没有正面面对,可也是相邻太近,也存在挡光问题。我们去规划局询问,规划局说,我们5户共11间二层楼房,已在城市支路规划的路口之内,需拆迁,我们要相关规划拆迁手续,规划局始终没有拿出,只是口头答复,并答复说,该18层楼房还没有以上两证,就是以后规划也不考虑你们的挡光问题,因为你们是规划之中的拆迁户。我们认为:假如我们是规划的拆迁户,在我们没有谈成拆迁之前,规划局规划该18层楼房,也应考虑我们的挡光问题,不能规划18层。恳请律师帮忙,因为我们县的律师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我们不便咨询,我们一定重谢。

其它综合
2013-06-04 20:13: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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