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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浙江省,温州,乐清市,**镇,一家厂里上班,4月17号上午八点钟左右。不小心被冲床压伤了左手的良指甲掉了,还伤了一点骨头,还缝了几针,直到今天还不能上班,受伤以后没几天我去问老板工资的问题,他说补点生活费,我没答应,在去问他两次,他就说等我的伤好了在说,还说不会让我吃亏的,昨天我们厂里发工资,我去问,谁知道还是他前几次说的一样,只能补点生活费,我的工资一天100元天,我只要我的工资,他一天补60元,这老板说话不算数,我去找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他问我签劳动合同没有,我厂里也没叫我签,什么也不懂,然后劳动局领导就说,那就没办法了,我好担心,请问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叔叔回答!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3-06-04 17: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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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