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经人介绍与前夫结婚,半年后他得肝癌去世,之前一个月他母亲得病去世,家里有一套房子是在1993年11月22日分的家,但房产证是他爸爸的,2005年我结婚生子了,但是还是与他家保持关系,他爸爸生病我尽到我的义务,他爸爸与2009年得病去世了,所办的后事,我与他家的兄弟都是一样的出钱,说我分他们家的家产,虽然以前我没在那里住,但是我出租的房租都是我在收,现在房子征收了,他们兄弟不承认我的那一份了,说我出嫁,没有给他们家生小孩。只给十万元钱给我租房住,请问我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