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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以“民事、简易程序”开庭,至今未能拿到判决书。2012年11月23日,我5岁的女儿在学校遭遇被海珠区劬劳中学初二男生吴某实施性侵害,事情已发生半年多,但施害者仍未得到惩处,是怎么回事?我要怎样才能为我受到巨大伤害的幼女求得公道???

其它
2013-06-10 18:27: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补充:海珠区劬劳中学初二(七)班吴某实施性侵害的时候还未满14周岁,据说是不负法律责任。我们对那所谓的“经济赔偿”也无什么要求,只要求在判决书中客观、具体地描述吴某的犯罪事实并对吴某的犯罪行为给予准确的定性,以警告施害人(因他的父母认为没满14周岁即“没有犯罪“、“就是强奸了你的女儿你又能怎么样”)及提醒他人免再受害。但是现在我觉得海珠区法官却迟迟不下判决书,以各种理由延迟。开庭前法官希望我们能与对方调解时,还和我说“这不是什么深仇大恨”,让一个5岁的幼女受到性侵害而恐惧、痛苦——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能不是深仇大恨吗?我能相信法院的法官会公平公证么?
  • 有什么办法能让判决书快点下来?一个母亲无奈的求助,拜托了!
  • 如需法律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你全面分析解答,制定维权方案。
  • 可能判缓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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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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