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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十年前去世,去世前曾与母亲一起立下遗嘱,在双方去世后,将房产留给惟一的孙子继承,但他们没有向五个子女公开遗嘱,五个子女都尽了抚养老人的义务,其中大女儿在母亲受伤时,因照顾母亲劳累过度而突发心脏病致死。最近母亲去世,遗嘱公开,大家都觉得意外,心里不平衡。请问,这个十年前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四个子女(包括大女儿的亲属)是否可以要求继承权?

其它综合
2013-06-03 10:34:5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遗嘱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您好!父母亲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只要遗嘱本身真实即有效。
  • 还得对遗嘱具体分析
  • 要看下遗嘱的内容,包括格式,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签字是还是手印,很多因素印象遗嘱的法律效力。
  • 您好,遗嘱有效~
  • 您好!遗嘱是有效的!
  •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嘱是有效的。
  • 需要看遗嘱是否有效,建议能来电详谈。
  • 可以处分自己部分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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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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