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骑摩托车带我被一辆小车给撞倒,我的右脚右手骨折,住了十天医院就要求回家修养,肇事者在我住院期间交了2000元,交警说责任是我表哥和那个人各一半。两个月之后我也好得差不多了,便去找那个人调解,可是他说他买的全保,不想出一分钱,说让保险公司全赔,可是保险公司就只能赔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和务工费50元一天。出院后的料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复查费都没有,他又不找我调解,我该怎么办?他应该赔多少钱?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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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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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数额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精神损失费若构不成伤残不一定能得到支持。如需帮助,可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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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做伤残鉴定,不然比较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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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你的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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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加以解决。若责任是同等的,你可向保险公司和表哥各主张一半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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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