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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怀孕肚子疼,去妇幼保健院检查说是宫外孕,为了保险起见,又去人民医院检查,人民医院检查说是已流产,其它没什么问题,听信于它们的结果,于是就回家了,过了一天,肚子疼,再到妇幼保健院,说是必须动手术,已经导致肚子积血,相当严重,可能会危急生命,并且妇幼保健院的医生说如果早点的话,孩子是有可能保住的,请问再此过程中,人民医院是否有过错,该如何追讨?

其它综合
2013-06-03 14:49: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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