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教:员工因为在大海边意外淹死,衣物脱了放在海边,暂时司法部门没有鉴定为意外死亡。死亡前一天由于亿鑫钢铁公司宿舍管理人员恐吓过员工,理由是:员工的孩子把租房门弄坏了,要挟赔偿几千元(一个门大约三百元左右),为此员工还打了自己的孩子一顿;第二天上晚班,下班后去海边(自家种植一点蔬菜),结果在大海中死亡,可能捞鱼,海里面有渔网。请教:家属怎么操作?另:工厂购买员工意外险30万,可否抵扣公司责任,拿到30万保险金后,能否向工厂索赔?依据是什么?注:三个孩子,大的17岁,10岁,9岁。老婆还在,但是没有劳动能力。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