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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定州的,女方30岁了,大学毕业转回农村的,想生二胎,管计划生育的说她是城镇户口不给办,请问她们的说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二胎证

其它综合
2013-06-01 22:27: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九)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十)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十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
      凡不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 你好,看户口本性质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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