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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北京的一名出租司机,2010年跟公司签了5年合同,双班,因长期夜班,心脏出现问题住院,出院后因为身体状况向公司提出双班不干了,给个单班还可以干,公司队长说,单班可以,可有条件,两种选择,1就是交8千元补差.第二个选择2就是交15万元股金,我选了交股金,交完股金和队长办完了手续后顺利上车,没干一个月公司调动,我被调到了别的队里,到现在这个队又让我交8千远补差。不交下车,我说我已经交了股金就不用交补差了,上车前和那个队长已经说好 了(有录音为证)还是不行。以前的队里也有和我一样选择股金的,到现在也没让交补差,一个公司怎么会有2个政策呢,我想不通。 为了交股金,把存了半年多的利息放弃了 要下车存在公司的股金利息也没了。 我可以和公司单方解除合同么,我可以告公司赔偿吗,走哪些程序

其它综合
2013-06-14 15:14: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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