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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房至现在(因有部分质量问题交房时我们未签字),已有一年多了,从交房起卫生间渗水到寝室墙面,已为这件事报物业20多次(但总告知等待),后施工单位处理了几次,但一直未处理好,仍然渗水。因此,装修总无法进行,入住更无法,先前为装修买的水泥已有一年全部硬化报废。   在今年3月初,我们向物业提出拒绝施工单位再次处理,并赔偿耽误装修和入住造成的损失,由我们自费请专业的防水施工单位进行防水处理,物业费从发给我们装修许可证时起算,用所欠的几个月物业费作为赔偿。物业公司经理一直不出面解决,并拒绝办理装修许可证,我们想方设法才联系到物业经理同意解决,直到5月下旬才请来施工单位看现场认定,说好由施工方赔偿物业费,并说下周可办理装修许可证。我们当时也就同意了。5月25日当我们办理许可证时,就又变卦了,说让我们先把物业费补交,装修后再解决,不然就不给办装修许可证。综上所述,我们只好投诉管理物业的有关单位。   我们益州蓉苑小区的和我们相同的房子就是租价也是1800元每月,不说1800元,按1000元计,一年也要租12000元,给我们造成的损失,我们也应该找个说法。

其它综合
2013-06-01 21:0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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