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xx市场从事鱼圆肉皮生意的,当天下午AA在我家和我儿子东东在一起玩,我父亲正准备炸肉皮,热油时怕小孩子被烫到,便让我母亲把AA送到他爷爷那(有人可以证明),后与AA爷爷说明我家在炸肉皮,让他看好AA,结果他为做生意,没有看,使得AA自己一人从家走到我店里打翻了油锅,被烫伤。然后我父亲第一时间把小AA送到 医院治疗并先付了2000元的治疗费。后来AA出院,他家把我家告上法院要我们家赔偿十几万,我们由于一些原因没有找律师,今天法院判决我们赔偿他家两万三千多,我不服,因为他把我家的2千元算到赔偿里,而且十几万也没有任何的正规发票和证明,现在我想咨询律师,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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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不服,可以请律师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追问:因为小孩被烫总共花费了9万8千多,可是市场,社区,电视台当时募捐了十几万,还有扬州的一些好心的老人送钱给他们,而且他家还有3个保险,也就是说他不但没有损失金钱,还赚了。现在一审判我家赔2万多,可是他没有任何证据和证明,而我家有证据和证人来证明我家没有责任。我想问如果请律师可以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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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