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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一家私人单位上班,去的时候说好4000元一个月,平时预支一点生活费,到年底付清。但是到了年底仅以3000元一个月来结帐,我当然不同意,后来我申请劳动仲裁,我当时提供了考勤记录的复印件和一份与法人代表的谈话录音,劳动仲裁时法人代表没有来,派了一个法律顾问来,一开始就赖账,说不认识我,他们公司从来没有招过一个人,说加工的东西都是外包出去的,公司里只有一两个人,还说我提供的证据都是假的。后来劳动仲裁判决下来对方赔我钱,但是他们就是不给,今年4月27日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今天5月30日,莫名其妙收到了一份法院的传票,上面说对方起诉了,要我提供答辩状,证据材料。我在劳动仲裁的时候把证据都交到劳动仲裁那边了,就连判决书都交到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了,现在我拿什么交上去呀?请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31 12: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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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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