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先生于2011年3月份在渭南市临渭区民生苑小区买了一套108平的商品房,每平米2800元,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上也是商品房。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开发商以要办贷款了,需要把购房合同收回拿到房管局备案为由,从呼先生手中拿走了购房合同。当购房合同再次回到呼先生手中的时候,却发生了变化。“完全是一份新合同,不是我之前的购房合同”。呼先生表示,合同上的“商品房”字样全变成了“限价商品房”,而在这份全新的合同上,“签名处是我的名字,就连手印地方也已经有人替我按了手印”。同样在民生苑购买商品房的陈女士表示,自己再次拿到合同时,“合同中第四页被换页,新页中‘商品房’后加括号,括号内写‘全称为限价商品房’,合同其他页中的商品房二字前被手工添加上‘限价’二字”。据了解,像呼先生和陈女士这样,合同被私自修改、换页的业主不在少数。这些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疑问:当初购买时明明是商品房,为什么就变成了限价商品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