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上午,我妈妈,奶奶,还有小孩坐三轮车去街上,骑车的人在半路下坡时翻到4米多高的沟里,没有车相撞,是骑车的人没有按交通规则靠右走,而是靠左边,导致我奶奶小孩摔伤,妈妈腰椎严重断裂,并有碎骨进入骨髓。
当时我们有立即报警,交警有到现场了解,车主当时表示愿意赔偿,并随同120救护车进入晋安医院检查,后发现我妈妈问题严重,车主当时建议转入**市二医院,我们也同意。到市二医院检查后,医生交待要近3万手术费,车主就不同意了,说自己没钱,在5月23日带2.5万元到医院让我们签字,说是2.5万元买断一切,以后有什么问题再也不要找他们了,我们没同意签字,车主就把钱带回去了。当地司法所也无法与他们沟通,为了我妈妈的安全我们在5月24日已经付钱动了手术。
车主是个年轻人,脑袋不是很聪明,可能是有点迟钝,现在一切都是他爸与他阿姨做主,他爸也以他是个精神病为借口拒绝,我是认为没有精神病,如果是个精神病车管所怎么可能让他骑车载人。
请帮忙告知该怎么解决,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