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原因是晚上12点半左右,天空下着小雨,在机动车快车道上横趴着一个人,快车道上有三辆车,第一辆及时避让过去,第二辆车因视野问题没能及时刹车从死者身上直接碾压过去,刚停好车,后面的车又直接压在死者身上,并刮住死者衣服托了2.3米远.死者当场死亡.请问现在的司法程序应该是怎么样的?责任应当怎样划分?赔偿标准应当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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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知你们是否报警,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计算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同时还要结合死者的具体情况才能计算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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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部门处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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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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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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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