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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陈**”,于2012年2月9日到遵义县龙坑镇“**公司上班”,到2013年5月6号己停止了上班。没有上班的原因是:公司更改工作时、以前上班时间是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而现在是每天都上班、如果晚上加班到凌晨4:00第二天才可以休息,否则第二天照常上班。还有就是我是02年2份开始上班的,但公司为我们买保险的时间是9月份。其间我们的节假日工资从没有按节假日的倍数算过工资,请您帮我解释下好吗?

其它综合
2013-05-29 14: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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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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