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如果老公性无能,离婚法院怎么判财产子女

其它综合
2013-05-30 14:37: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 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性无能且不能治愈,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至于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财产原则上是共同财产均分,孩子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5768
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 1603
女方出轨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 708
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民法典 732
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6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7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9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