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
定,鉴于你在2013年4月7日、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1日期间旷
工的行为,我司决定即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即日生效。
特此通知!
1.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是2013年4月15日,以快递签收是2013年4月
19日。
2.上次的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社保、福利等未补发。
3.公司即日起解除我劳动合同,即日生效。工资、社保、档案等手续
没给我办理。
4.公司还没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