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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一次到新加坡,办签证需交6000元现在到第三次办理点,也就是旅行社,他们开了一张收据给我,回国后就可退,收据上有他们的合同章,签证有效期为1个月,我现在过了五个月了,他们还不退,我联系那个人员电话也不接我的,请问我这个可以报案吗?公安可以产案吗?

其它综合
2013-05-30 12:02: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