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门市房出租合同时房东未告知我此房办不了营业执照,但是我已交完了房租,签完了合同,房东此欺骗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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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法规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第58条又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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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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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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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存在欺诈,你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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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做过很多们是租赁合同纠纷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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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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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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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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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