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在去家教路上因雨天路滑不慎撞到他人(双方均为电动车),对方62岁,女,当时叫了120,送到医院后检查并无大碍,X光显示未见骨折,可9院的黑@心医生偏说可能骨裂,让对方打石膏。该女今天打电话来要钱,说她要休息两个月让我拿5000给她,并通知我28号去交警大队处理事宜,因我即将毕业,最近事情巨多,就说想等到6.5号全部事情处理好再过去,结果对方态度嚣张,说我不过去就每天去医院换一次石膏,让我赔到家!之前的医药费我都已经付了,自己也受伤了。我一个学生!求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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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要按照实际损失以及责任来承担的,而且他已经62岁了,是没有误工费的,不要被对方给吓着,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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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警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根据认定的责任大小计算赔偿,你可以不垫付医疗费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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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求误工费必须有相应收入证明,至于每天换一次石膏更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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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