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请问兼职有没有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发生不发工资的事情,会和全职一样受劳动法保护吗?兼职和全职的劳动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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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职需要加入用人单位一方,成为其成员,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兼职不需要加入用工方,双方彼此独立,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2、全职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通常可以和数家用工方建立劳务关系。
3、全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兼职用工方不必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全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较巩固,持续时间长;兼职个体与用人方关系不稳固,持续时间不定。
5、全职双方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兼职双方受合同法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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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属于不同性质的用工,相关待遇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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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职需要加入用人单位一方,成为其成员,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兼职不需要加入用工方,双方彼此独立,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2、全职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通常可以和数家用工方建立劳务关系。
3、全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兼职用工方不必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全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较巩固,持续时间长;兼职个体与用人方关系不稳固,持续时间不定。
5、全职双方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兼职双方受合同法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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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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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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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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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区别的 待遇等方面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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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的,受劳动法保护。
兼职的,受合同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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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