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构的上非法营运吗?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月的某天,我在某地铁口等我老婆下班的时候,5个小青年经过我车傍边,问我车走吗?我说:去哪?我也不知道路,对方说:去杭州乐园,我说:那地方我去过,对方接着问,多少钱,我说:不知道,随便给吧,对方说:随便给怎么给,1元也是随便给,我说给个汽油成本费吧,10元,那番话后,2个小伙上了我的车,还有3个姑娘还没上车,正在那时,2个便衣一个抢了我的车钥匙,一个开了我的驾驶室门,亮出工作证,呼了对讲机,马上2部车子到跟前,把我请上了他们的车,把我带到运管处,接下来口供,笔录,签字,画押。
事情的第3天,我向当地的交通局提了行政复议,今天我去了运管处,他们给了我行政处罚书,他们说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20条,【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第一
项。
我的观点是,当时我车子还没启动,目的地没去,说的钱没收,最多算个行为动机,没行为过程,更没行为结果,那样要处罚我,心里确实委屈,当时要求调所有监控,从没过非法营运,
我租住在离地铁口1.4公里远的小区,刚到当地1个月的外地人,步行需25分钟,为接老婆,无聊中出这样的事,心里非常不服,,,
想咨询下您,我这样构的上是非法营运吗?请教您,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