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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女34岁在医院生产。由于医护人员极不负责和用药错误导致弥漫性大出血脑干出血,从2月22日至今已在ICU\\\"抢救\\\"了3个多月了。死人一般。现在嗷嗷待哺的婴儿无人喂养。侄女婿无工作无生活来源。我们该怎么办?担心医方修改病历。我们可不可以报案?如若报案对我们今后死亡索赔有无不利影响?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26 20:37: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 立即委托律师 搜集证据 准备和医院理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起诉维权。欢迎来电咨询,我会竭诚为你提供帮助。
  •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欢迎来电咨询,我会竭诚为你提供帮助,捍卫你的合法权益。
  • 可以及时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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