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女34岁在医院生产。由于医护人员极不负责和用药错误导致弥漫性大出血脑干出血,从2月22日至今已在ICU\\\"抢救\\\"了3个多月了。死人一般。现在嗷嗷待哺的婴儿无人喂养。侄女婿无工作无生活来源。我们该怎么办?担心医方修改病历。我们可不可以报案?如若报案对我们今后死亡索赔有无不利影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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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立即委托律师 搜集证据 准备和医院理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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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起诉维权。欢迎来电咨询,我会竭诚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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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欢迎来电咨询,我会竭诚为你提供帮助,捍卫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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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及时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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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