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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购买了一套房子是27楼(顶楼),楼顶共4套房屋,26楼是6套房,也就是说,买房时开发商有一个指令函,(楼顶业主多用10余万购买此房,可以享有房前平台的使用权),并且在这栋楼所有业主的合同上都注明是楼顶业主个人使用。目前小区业主委会却说:按“物权法”相关规定,平台应是此栋楼业主共同享有,不准砌围墙,麻烦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25 15:41: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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